招标采购

攀枝花市(银江镇)山水生态融合示范一期项目—城市建设用地报批及临时用地报审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4/12/13 浏览次数:137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攀枝花市(银江镇)山水生态融合示范一期项目—城市建设用地报批及临时用地报审服务,招标人为攀枝花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攀枝花市(银江镇)山水生态融合示范一期项目—城市建设用地报批及临时用地报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1.东华山:城市微展馆、城市之眼经营点(甜品站、文创纪念品)、伴山书吧、伴山烤吧+酒吧、菩提苑后山等。

  2.银江湖:一期、二期沿线土地。

  2、招标范围:

  2.1 招标服务内容: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与项目有关的合同文件,编制东华山、银江湖一期、二期、菩提苑后山用地的规划指标论证并通过专家评审,完成土地报批及临时用地报审等有关方案、评审及相关报批报审工作。

  2.2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历天。

  投标人资格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2021年1月至今已完成1个建筑或市政工程土地报批、用地规划指标论证方案编制服务业绩;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5、参加本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牵头人需为本项目城市建设用地报批及临时用地报审单位,联合体成员单位为用地规划指标论证方案编制服务编制单位;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标段中报价;④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2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41216日至20241220日,报名时间内将加盖单位公章的介绍信(应注明联系人电话、邮箱)、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扫描成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2464437983@qq.com,并电话告知招标人(电话:15881254513)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未在报名时间内发送报名资料的,无参与投标资格。

  2、招标文件不提供邮寄服务。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16930分,地点为:攀枝花城建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3、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攀枝花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攀枝花城建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攀枝花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攀枝花市炳仁路独树梁子隧道旁城建交通集团

  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15881254513

  日  期:20241213